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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凉府发〔20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加强我州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州农业现代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就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以农田水利建设为基础、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及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建设的要求,把握“乘势而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以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确保我州农业综合开发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2010-2012年,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入2亿元,农民自筹24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1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000万公斤;新增和改善灌面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平方公里,农民年人均增收250元。产业化项目财政投入3000万元,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民和农村金融机构投入1亿元,扶持龙头企业补贴项目10个、贴息项目7个、专合组织3个、大中型专用基地建设项目3个,重点支持马铃薯、蚕桑、畜牧、果蔬等优势产业升级和品牌创建,带动12万户农民户均增收2400元。
  (三)基本任务。
  围绕州委、州政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集中资金办大事。项目和资金安排侧重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向农产品品牌建设基地倾斜,做大做强优质粮食产业,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品牌打造,延长产业链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粮食产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1.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全州新增灌面、新增稳产高产农田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目标,按灌区和流域统一规划,选择集中连片、开发潜力大的区域,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以田间水利和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增强项目区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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