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来州采访外国记者在我州采访及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参与对外宣传工作,会审我州重大外事活动新闻稿件、重大涉外事件对外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我州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核。
(九)牵头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活动和州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全州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十)承担全州涉港澳事务,参与全州与港澳合作交流事宜,负责全州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州接待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对全州涉外公务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州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案件。
(十三)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凉山的合法权益。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全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十四)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及全州归侨侨眷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藏侨务工作;开展全州侨情调查工作。
(十五)参与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国外慈善组织、国际友人的捐赠及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信息、保密、文秘、档案、经费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负责组织外事、侨务工作调研;负责人事、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编纂外事侨务年鉴、外事侨务志。
(二)外事科(港澳科)。
负责承办全州因公出国(境)、对外邀请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礼宾接待工作;负责翻译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外国记者管理、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在我州发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负责我州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结好工作及友城交往;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引进国外项目、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负责管理全州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负责我州与港澳特区政府驻川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和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及相关人士来州的邀请报批和接待工作;负责提出全州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建议;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内活动的情况收集、登记备案、项目审批或审报事宜;参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内开展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州内民间组织涉外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提供外事信息、起草外事工作方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