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0〕3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0〕18号),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州外侨办),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凉山州归国华侨联合会、凉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设在凉山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对外事、侨务工作的决定。
(二)调查研究全州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外事、侨务工作建议。拟订全州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负责全州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指导县市外事、侨务工作。牵头协调全州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四)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通过外事侨务渠道,组织开展对外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开展引进港澳及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州内港澳资、侨资企业服务,参与处理涉港澳、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五)负责全州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制定和报批事宜。负责全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州访问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州访问的重要侨团、侨领和其他重要华人、华侨;接待州委、州政府邀请来访的外宾和华人、华侨。统筹安排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七)负责全州对外邀请和外事活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友好城市管理、报批和交往工作,指导全州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全州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