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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9〕15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8〕17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家电下乡”是国家实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惠农工程。州政府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州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便于激活农牧民购买力,加快农牧区消费升级,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扩大农牧区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我州“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家电下乡”工作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组织工作。商务部门要积极做好补贴产品销售网点的确定、销售、配送、维修、退换货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新闻宣传媒体要加强政策宣传。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协作联动,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政策要求,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为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州政府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查 科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柳万青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志毅   州经贸委主任
  陈永祥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有山   州经贸委副主任
  李 刚   州财政局副局长
  贾兰周   州委宣传部科长
  崔海红   州财政局科长
  哈明山   州经贸委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负责日常工作。任志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准确把握“家电下乡”工作有关政策
  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对农牧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四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其中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凡我州农牧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当地“家电下乡”产品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以获得财政补贴,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超过1台(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有关政策要准确把握,严格操作,切实按要求和规定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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