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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参加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参加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9〕29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州文体广电局拟定的《海北州参加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海北州参加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实施方案

  2009年7月初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州举办,我州共选派了92名人员参加马术表演,男子篮球、男子拔河、摔跤、民间射箭、押加、举沙袋、马上项目、赛牦牛等八个大项29个小项比赛,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充分展示我州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奋力奔小康的精神风貌,展现自治州“走马之乡”、“摔跤之乡”等传统体育特色项目和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少数民族体育人才,以勇于拼搏的精神,力争在本届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全州争得荣誉,不断促进自治州民族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运动员筛选时间
  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
  三、筛选范围
  四县、三角城种羊场、青海湖农场、门源种马场、州直。
  四、筛选办法
  1、要求各地积极推荐。
  2、州民宗局、州文体广电局组成选拔组赴各地进行选拔。
  五、参加项目
  1、马术表演项目。
  2、走马,速度马,马上三项,赛牦牛,摔跤,押加,举沙袋,拔河(男女混合),篮球(男子),民间射箭。
  六、代表团组成人数
  1、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1人,联络员1人。
  2、总领队1人(兼),总教练 1人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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