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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采取有效措施,净化农村市场。加强对农牧区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把好食品流通准入关。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对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牧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农牧区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促进农牧区食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健康发展。
  (五)餐饮消费环节
  牵头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参与单位: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宗局、公安局、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断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严把食品原料来源。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不按要求进行公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工作,按期年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力度。在西海镇和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公示,让消费者知情消费。
  --加强农牧区餐饮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农牧区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畜禽屠宰
  牵头部门:经贸部门
  参与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宗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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