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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2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凉山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和我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经州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9月中旬开始,由州医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州17个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凉山州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力点,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为最终目标,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督查目的
  通过督导检查,了解各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全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督查内容
  督导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关于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的情况,2011 年医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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