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0〕8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及病死病害畜禽肉上市,确保全州上市畜禽肉品安全,根据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和商务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9〕28号)精神,州政府决定成立海北州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查 科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柳万清 州政府副秘书长
任志毅 州经贸委主任
成 员:贺泰祥 州经贸委副主任
王明成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 刚 州财政局副局长
阚道静 州林业环保局副局长
于金祥 州建设局总工程师
马玉祥 州民宗局副调研员
谢治邦 州卫生局调研员
芦 伟 州农牧局调研员
韩建平 州工商局副局长
俞 平 州质监局副局长
州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起草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和督察畜禽定点管理工作;研究部署解决影响菜牛羊、生猪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建成覆盖菜牛羊、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品流通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做好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牛羊肉、猪肉质量安全责任的全程追溯。
州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州经贸委贸易供销科科长哈明山同志兼任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