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各县(市、区)在编制城市规划时,要充分吸收地震部门意见,将应急避难场所所需设施纳入市政工程建设,并由市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避险通道,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运输投送能力。加强通信、广电、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通信、广播电视和电力供应。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和公安、民政、卫生、交通、地震等救灾部门要配备能够应对公共通信、电力供应中断的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备。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救助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五、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中小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和平台建设,到2015年,各县(市、区)至少要建立1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5所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省市县三级防震减灾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基础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