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0〕7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聊政发〔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1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2号),结合全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全面覆盖聊城市级,基本覆盖各县(市、区),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所有建筑工程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使我市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一)加强和规范地震台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地震监测台网、前兆监测台网和强震观测台网,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市、县专业地震台网建设。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其建设、改造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企业专用地震台网和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2015年前,建设聊城市地震监测中心台,成立聊城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办公场地。要达到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和1-2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的目标,各县(市、区)全部建成区域地震台网中心,能够监测1.5级以上地震。优化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升级改造数据传输方式,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中强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建设防震减灾信息共享系统,为政府应急管理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公众、科学研究等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工程建设,要事先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