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领导: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3.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工商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促进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综合协调全市商务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商务服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3)统筹协调各类商务会展活动,扶持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会展品牌。
(4)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家庭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 李琥副市长。
2.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监测分析全市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
(2)研究制订全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
(3)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
(4)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制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一)社区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邹斌芳副市长。
2.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城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订促进我市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及时分析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
(3)积极推进以社区公共服务、自助互助及志愿服务、市场化服务为基本内容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4)负责推进社区服务业标准化、产业化工作,积极培育社区服务品牌。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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