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制造业和研发设计、中介服务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3)积极培育骨干信息服务企业发展,加快软件产业园建设。
(4)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信息技术服务向高端领域发展。
(5)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七)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宋鲁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设。
(2)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3)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
(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八)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
1.分管领导:闫新建副市长。
2.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4.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大力发展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金融市场,建立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2)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
(3)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开展业务、设立机构。
(4)深化银企合作,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提升对服务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九)商务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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