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重点是完善、理顺各级兽医行政管理体制,组建兽医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州、县、乡兽医行政管理、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四)建立健全兽医工作机构。州农牧局1增设名首席兽医师,畜牧兽医科牌子不变,在原核定科级职数1名的基础上,增加主管兽医工作科级职数1名;县级农(畜)牧行政机构仍维持现状。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管理工作;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监督指导职责。州、县农牧或畜牧局原有畜牧行政管理职能不变。
(五)建立健全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在州、县两级畜牧兽医站,分别增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不增加人员编制,其单位性质不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归口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负有监督指导职责。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和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下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有监督指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