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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树州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过程监管。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继续抓好基地备案登记工作,清理不合格注册登记企业和备案基地,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食品流通环节
  牵头部门:工商行政部门。
  配合部门:经贸、民族宗教、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公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牧区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检查。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和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区域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品种的监管力度,重点抓好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边销茶及儿童食品等的监管,推行食品准入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病死畜禽肉制品、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采取有效措施,净化农村市场。加强对农牧区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把好食品流通准入关。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对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农牧区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促进农牧区食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健康发展。
  (五)餐饮消费环节
  牵头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配合部门:教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民族宗教、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藏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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