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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州庆纪念日”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州庆纪念日”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由于玉树巴塘机场通航庆典活动等重大活动原因,将2009年“州庆纪念日”假期调整到8月上旬。为切实做好“州庆纪念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州庆纪念日”假期为3天,即:8月5日(星期三)、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8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为公休日照常休息,8月10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目前,正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各重大项目施工的的黄金季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假期和工作的关系,认真安排好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加快项目进度,尤其要抓好交通、能源、城镇基础设施、“三农”、民生安居工程、教育、卫生、生态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建设,确保假期不延误工作。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州庆纪念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制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限、超载和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假期交通运输安全。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景点景区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景区、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控和防范,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意外伤亡事故等,要及时进行部署,落实应急措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加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有效防范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位责任制。“州庆纪念日”期间,各县政府和州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要加强公安、民政、劳动保障、电力、交通、通信、卫生、安全监督等部门和防汛办的值班力量,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保证电力、通信畅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节日期间,因不认真遵守值班制度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地区或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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