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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玉政办〔2009〕1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青政〔2009〕3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我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州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州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这一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玉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玉树军分区、武警玉树州支队等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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