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编制实施《全州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推进粮食物流“四散化”变革。抓住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和西格二线建设的有利时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优化整合粮食物流资源,着重解决制约我州粮食运输、装卸、中转的瓶颈问题,逐步在全州建立粮食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粮食物流信息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粮食储运“四散化”进程,形成与全省现代粮食物流体系相连接的高效、顺畅的跨省跨州粮食物流通道。通过5-10年的努力,构筑形成集粮食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开放型、多层次的粮食物流网络体系。至2015年,初步实现全州粮食储运体系“四散化”目标,州内散粮流通份额占流通总量的30%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分年度安排一定的粮库维修资金对全州粮库进行全面改造维修,确保全州储备粮安全。
七、加强全州粮食质量体系建设,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要以确保我州粮食质量安全、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为出发点,建立符合我州州情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利用3-5年的时间,积极争取资金,启动州级检测中心和县级检测工作站建设,再通过5-10年努力,最终建成州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县级检测工作站为依托的高效、联动、覆盖全州粮食质检业务的专业检测网络体系,达到基本不留检测盲点的目标。
八、加强粮食产销衔接,建立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积极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州内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储备、加工、购销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产区粮食生产、收购并定向运回本州;鼓励产区粮食企业在我州建立粮食销售网络,以保证本州粮食供应,实现供求平衡。
九、切实落实粮食工作州长负责制下的州、县级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
保障全州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要坚持实行粮食工作州长负责制及其领导下的县级行政首长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9〕24号)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意见》(青政〔2009〕13号)要求,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充实地方储备、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以及应急粮食保障供应等任务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