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0〕10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州矿产品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政府对矿产品价格的调控能力。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北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州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朱 清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任志毅 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主任
成 员:华 谦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星生录 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 刚 州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