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10〕108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暨重点扩面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州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正常、规范运行,借鉴我州海晏、门源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州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县乡两级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层层召开工作动员会。设立新农保办公室,从各县现有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新农保办公室编制,并抽调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新农保工作。确保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场所、人员、经费、设备”五落实。努力形成县级领导联点包乡督促指导,乡(镇)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并把新农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体系当中,加强跟踪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测算工作。根据《青海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结合农牧民实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现身说法等丰富生动的事例为农牧民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并采取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层层召开动员会、以会代训、上门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努力达到“一个到位、五个明白”。即:新农保政策宣传到位;新农保政策县级联点领导明白、乡(镇)干部明白、经办机构人员明白、县上下派的指导员明白、村两委班子成员明白。同时根据各年龄段参保人群的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缴费账户累计、政府补贴总额以及领取金额等内容设计编制相关测算表格,使群众一目了然,给群众算出一本“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