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茂府办〔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卫生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茂名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
职业病防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着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防治科研能力和职业病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但是,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职业病不间断发生。2002年以来,我市每年均有新发职业病病例,八年共诊断尘肺40例,中毒4例。二是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违法行为仍存在,矿山开采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还未能有效开展。三是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地区职业病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间工作衔接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覆盖率较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防治网络建设,健全防治规划和法规政策,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与保障救助体系,推动职业病防治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