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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茂府通〔2011〕1号)


  我市是重化工业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运输企业较多。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杜绝火灾隐患,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销售、燃放孔明灯(许愿灯)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从即日起,在市区(含茂南、茂港区)及北山岭油库周边十公里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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