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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专项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发展和淘汰情况。2007年省发改委核准同意位于茂南区公馆镇的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万吨粉磨站。“十一五” 期间(2006¬~2010)我市计划淘汰落后水泥产能79万吨。
  (六)需求预测。随着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和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许多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将会陆续上马,我市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加上全市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水泥社会总耗用量估算约1500至1800万吨,平均每年约300至360万吨;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水泥社会总耗用量约2000至2400万吨,平均每年约400至480万吨。
  (七)茂名市周边水泥行业发展概况。茂名周边的云浮市是传统的水泥生产大市,该市有较丰富的石灰石矿产资源,目前正在上马建设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阳春市政府与海螺集团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签订了年产1000万吨水泥合作协议,分期建设大型水泥项目;湛江市近年也上马了年产超300万吨的粉磨站项目。
  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水泥工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偏低、落后产能比重大、能耗高、环境污染较严重等。
  (一)企业规模小,产品标号低。目前,全市19家水泥生产企业设计能力平均为25万吨,新型干法转窑水泥占全市水泥总产量不到10%,90%仍为落后的机立窑,其中32.5标号水泥等低端产品约占总产量的85%,42.5标号及以上的约占12%,其余为特种水泥。“小水泥”的大量存在,导致行业落后、无序竞争。
  (二)石灰石资源主要靠外购,成本高。我市石灰石主要分布在化州文楼、中垌、官桥、林尘等镇,以及高州长坡镇、电白霞垌镇、信宜贵子镇等地,由于尚未完全探明储量,目前只有个别矿山小规模开采,全市现阶段所需石灰石大部分靠广西等地购进,运输成本比重大。
  三、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专项发展的指导原则
  (一)坚持资源综合利用,走循环经济道路。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以及砂岩、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粘土配料,支持采用工业废渣做原料和混合材料。推广节能粉磨、余热发电、利用水泥窑处理工业废弃物及分类好的生活垃圾等技术,发展循环经济。
  (二)坚持技术进步,实现规模化生产。大力推广使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装备,严格禁止低水平建设。新建粉磨站规模必须100万吨/年以上(磨机直径≥3米),现有立窑改建粉磨站规模不少于60万吨/年(原有磨机直径≥2.6米,新增磨机直径≥3.0米),优先支持100万吨/年以上的改建,配置占水泥粉磨能力70%以上的散装水泥设施和设备。鼓励重点企业和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兼并、参股等方式跨区域、集团化发展。扶持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约和规模化经营,提高水泥工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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