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专项指导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茂名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专项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贸局和市发改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茂名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
专项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第50号令)和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广东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粤经贸工业〔2008〕700号)精神,为促进我市水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指导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制定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专项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水泥工业发展方案时应遵循本意见要求。
一、我市水泥工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产能及区域布局情况。全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19家,生产能力476万吨,另有在建的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原茂名市公馆水泥厂)年产120万吨粉磨站。其中:茂南区有5家企业,设计产能137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28.78%;高州市7家企业,设计产能192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40.34%;化州市4家企业,设计产能62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13.03%;电白县1家企业,设计产能30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6.3%;信宜市1家企业,设计产能26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5.46%;茂港区1家企业,设计产能29万吨,占全市设计总产能的6.09%。
(二)现有产能结构情况。全市以机立窑水泥为主,机立窑水泥设计生产能力为437万吨,占91.8%,旋窑水泥设计生产能力39万吨,占水泥生产能力的8.2%。设计能力年产70万吨的2家、年产30¬~50万吨的2家、年产20~29万吨的10家、年产20万吨以下的5家。
(三)从业人员情况。水泥生产企业从业人数4442人,其中立窑从业人数4193人,占水泥从业总人数的94.39%,旋窑从业人数249人,占水泥从业总人数的5.61%。
(四)水泥生产企业体制情况。我市水泥生产企业以私营为主,国有、股份合作及承包租赁等多种成分相结合。近年来,我市通过破产重组,债转股经营,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使部分水泥企业重现生机,解决了大量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增加了地方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