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广应用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是利用现代化大容量的专用公共交通车辆,在专用道路上快速运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与轨道交通类似的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要结合新城区的发展和城市道路改造,根据客流增长情况和道路交通条件,处理好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配合,因地制宜地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运输系统。
四、努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方式,加大政府投资建设力度,建立相应的用地保障制度,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建设,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市城乡规划局要将大型住宅区、商业办公区、城市新开发区建设或城市旧区改造的城市公共交通站场作为规划建设的必须项目,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站场建设费用要纳入工程总概算。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客流量巨大、普通港湾式停靠站难以满足要求的,还要设置多车道的深港湾城市公共交通停靠站,并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站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
(二)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站场资源的整合利用,挖掘现有公交站场资源综合利用潜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三)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候车亭、站牌架等设施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应按照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城管部门统一建设,交公共汽车公司管理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协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交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保障“公交优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