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晏县青海湖乡人民政府搬迁的批复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晏县青海湖乡人民政府搬迁的批复
(北政〔2009〕31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青海湖乡人民政府搬迁的请示》收悉。经州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县意见。要求:一、按照西海镇城镇发展东移战略,青海湖乡搬迁到玉石厂南侧;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和州交通局通盘考虑区域规划,把红线界定好。二、海晏县结合群众的需求和现实,确定好要随乡政府搬迁的项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