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开展调查补充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建立“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政〔2009〕6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海北州开展调查补充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建立“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海北州开展调查补充完善农村公路基础
数据库和建立“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的实施意见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研究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厅的安排部署,经州政府研究决定,今年8-12月份,在全州开展调查、补充、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工作,将全州所有农村公路全部补充到数据库内,并建立“十二五”期州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这次建立“两库”工作是今后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今后农村公路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建设目标检查、考核以及农村公路项目审计等均以“两库”为依据。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州农村公路建设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我州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两库”工作的组织方式
本次建立“两库”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本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州政府决定成立全州建立“两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立“两库”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两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政府均需成立相应的建立“两库”工作领导、实施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
1、州级建立“两库”工作组织机构
州政府已成立建立“两库”工作领导小组(北政办〔2009〕116号)。
州级建立“两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州建立“两库”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局,具体承担本次建立“两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级建立“两库”工作组织机构
县级建立“两库”工作组织机构由县级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县的建立“两库”工作。
(二)组织机构的职责
1、州级建立“两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