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围绕我州特色经济和全省“三带四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品牌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打造海北品牌、青海品牌、中国品牌为重点,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形成品牌布局合理、载体丰富、效应明显的良性格局,使品牌经济成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争取到2012年,形成注册商标、海北品牌、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四大方阵”。一是注册商标方阵。力争使全州注册商标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三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5件以上。二是海北品牌方阵。海北州知名商标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三是青海品牌方阵。力争使全州青海省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产品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四是中国品牌方阵。力争使全州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在国际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
按照“四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州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培育区域品牌和州内旅游品牌。一是以西海镇和四县县城为中心,重点围绕煤化工、畜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地方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扶持,率先培育一批品牌。二是按照打造高原旅游名州的要求,围绕青海湖、原子城、金银滩草原、祁连山风光,积极培育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特色品牌。力争建设两个左右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品牌,两件以上少数民族特色品牌和两件以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品牌战略。州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州长任组长、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公安、财政、农牧、文化、税务、广电、工商、质监、旅游、法院、检验检疫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品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战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创牌企业的申报、州级著名商标的认定以及品牌建设发展基金的使用。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品牌发展实施方案,同时各地方财政每年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两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坚持梯级推进的原则,打造注册商标、海北品牌、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四个方阵”,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级推进,确保品牌战略工作扎实有效。各级政府重点抓好注册商标的培育工作,在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走自主创品牌之路的同时,对那些知名度高,影响面大,有我州地域特色的商标资源进行保护性商标抢注。抓好著名商标和海北品牌、青海名牌的扶持保护工作,推荐著名商标和海北品牌、青海名牌工作要有规划,早准备,选送的商标和名牌产品要力争做到对形成产业集群有核心作用,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对企业及社会各界有示范作用。要根据认定标准和产业、行业特点,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优势品牌,形成国家级品牌梯级发展格局。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创立高知名度商标,帮助企业做好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中华老字号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