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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州维护稳定应急储备粮油储存指标、补贴标准的批复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州维护稳定应急储备粮油储存指标、补贴标准的批复
(北政〔2010〕39号)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全州维护稳定应急储备粮油储存指标、补贴标准的请示》(北发改〔2010〕53号)收悉。现就调整全州维护稳定应急储备粮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全州维护稳定应急储备粮油储存指标、补贴标准调整方案。
二、
同意州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应急成品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15万元,利息补贴由州财政核拨。指标和补贴标准调整后增加的费用从粮食风险基金补贴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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