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资金在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对全州各类培训资金实行统一使用管理。
(一)建立培训基金专户。将全州各类培训资金统一在州财政部门设立培训基金专户。每年,根据各有关部门的培训任务和培训计划,培训工作结束后,由州培训领导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有关培训费用的支付规定,由州财政局从培训基金专户统一支付培训费用。
(二)定期向培训基金专户注入培训费。州级每年拨付20万元,各县每年拨付15万元到州财政专户,以保证全州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
(三)培训对象适当交纳培训费用。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培训对象交纳为辅的原则,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部分培训项目,按照政府补助和个人交纳相结合的要求,参加培训人员交纳一定的培训费。对于特困群体按国家政策给予资助。
八、措施办法
(一)整合培训资源,明确职责任务。年初,由州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劳动保障、农牧、扶贫、科技、工、青、妇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培训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然后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自培训工作。
(二)加强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一要严格规范审查审批。建立职业培训学校专家评估制度,对新申请举办的职业培训学校组织专家严格对其办学资金、设备设施、教学场地、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情况进行认真论证和实地考察,严格依法进行审批。二要加强对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管力度。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对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一次全面严格的检查评估,对存在虚假欺骗宣传,教学质量低下等不负责的培训学校进行严格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其办学资质。
(三)培育和发展具有本地特点的劳务品牌。各部门要根据本地的地域特点、民族构成、传统工艺、市场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发掘一批符合本地特色的培训项目,积极打造自己的劳务品牌,拓展就业渠道。
(四)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准备,努力扩大培训面,细化培训内容,增加培训工种,为农牧区劳动力大力开展农牧业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坚持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延长培训时间,加强就业创业知识指导,提高培训实效。
(五)扎实做好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做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认真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围绕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结合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服务质量,创新鉴定模式,拓宽工作范围,高效、便捷地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受训人员的技能水平。
(七)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以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门源职校为主阵地,强化培训基地建设,从内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设备投资、招生就业工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办学方向、扩大办学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大专业教师的培养,坚持本地学习培训和外地学习考察相结合,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复合型”、“多能型”的专业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主动与用工量大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职业培训模式,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扩大“定单式”和“定向式”培训规模,实现以培训促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