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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9〕4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农牧局、统计局、监察局: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对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完善的重大决策。据此精神,为全面掌握农牧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紧急下发(青政办〔2009〕59号)文件,要求对农牧区贫困户开展一次深入详实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对此,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人员和经费。
  做好低收入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是顺利开展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的前提,是为重新科学确定贫困人口数量和扶贫标准提供依据的基础性工作。由于调查建档工作要逐户进行了解登记,时间紧、要求严,因此各县、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基层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分区分片负责,深入村社和农牧户,全力以赴做好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同时,这次调查摸底量大面广,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求各县政府安排解决足够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此次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二、确保调查质量。
  各县、各部门要充分领会省政府文件精神,按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分档次进行登记(具体的划分标准和划分界限依据青政办〔2009〕59号文件执行)。依据划分的收入标准和界限,如实界定和核算贫困户的实际收入。调查摸底要坚持客观详实的原则,在深入总结第一轮扶贫整村推进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如实进行调查填报,坚决杜绝本位主义、地方主义,不得虚报、估报、瞒报、漏报、多报,确保各项数据全面、真实、可靠、有效,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的数据正负误差率不超过4%。对弄虚作假、数据失实的行为,州上将严肃查处。州扶贫办、农牧局、监察局、统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的数据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 %。
  三、按期完成调查摸底任务。
  调查工作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对还没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重新登记。调查结果经校对核实、评选审议、张榜公示、村乡县审核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后逐级上报。调查工作要求于5月31日结束,并报州上审核汇总,6月10日前上报省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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