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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
(北政办〔2009〕151号)


各科室,各代管单位:
  按照海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结对帮扶活动倡议书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贫组〔2009〕01号)要求,现将我室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安排如下:
  一、帮扶活动的意义
  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民生工程、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的重要载体;是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程;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活动的开展有助于贫困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全社会的关爱,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助于帮助贫困群体排忧解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致富信心;有助于传播科学发展理念,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查找工作差距,使党员干部受教育、贫困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帮扶活动的内容
  (一)帮助解决贫困户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帮助解决贫困户子女上学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帮助解决贫困户看病就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四)帮助贫困户寻找致富门路,传送致富信息,拓展产品市场,引进发展项目,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五)帮助协调或解决贫困户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转移务工。
  (六)帮助解决其他需要解决的一些特殊问题。
  三、帮扶活动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参加帮扶活动的范围。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结对帮扶活动,坚持参与自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带头、踊跃参加活动。
  (二)活动开展对象。州政府办公室联点村低收入贫困家庭(除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
  (三)参与活动方法。以单位统一组织为主,有条件的个人可直接深入到贫困家庭,也可通过各级扶贫部门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
  四、帮扶活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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