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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海北银监分局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形式日益多样,特征不尽相同,手段不断翻新,极易蒙蔽广大群众不自觉地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因此我们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教育、预防为主上,重在治本,着眼预防,强化宣传,正面引导。注重社会公众对风险意识的培养,注重宣传教育的全面性、广泛性、群众性和专业性。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上动真格、做实功。特别是去年以来,结合我州“五五” 普法工作、《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教育以及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面,正确引导公众的投资、消费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风险意识、法制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抵御能力,让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四)加强协调配合。海北州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后,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沟通,积极主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职能,履行职责,切实担负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落实与执行,提高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还积极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办事制度,在全省逐步实现了“上下联动、反应迅速、应对有力”的工作局面。
  (五)加大风险管控。海北银监分局高度重视风险排查工作,局领导多次就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出指示,要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面开展,与当前维护藏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定、银行业风险处置结合起来。海北银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展开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风险排查,消除了风险隐患,强化了风险管控。
  海北州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立一年多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经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四增强一提高”的明显成效,即联席会议及办公室领导组织、沟通协调效果明显增强;工作机制和程序方法上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有的放矢地宣传教育和严格有序地预警排查工作成效明显增强;各成员单位既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又协调联动、合力处置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有了新的提高。截至目前,海北州尚未发现非法集资案。。
  二、海北州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形势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我州没有发现非法集资案件,但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青海银监局得知,据公安部门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报,我省公安机关至今虽未受理或发现一起非法集资案,但已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查证多起非法集资类案件。从协查的案件可以看出,外省的非法集资活动已涉及到我省的少数人员,而且主要集中在省会西宁市及周边地区。所以,我州仍然存在着非法集资的隐患和苗头。这些情况已引起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形式和特征,今后的处置工作,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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