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引进保险机构,增加险种服务。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发展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并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保险产品,逐步增加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统一征信平台,大力推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法院、社保、环保、税务、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要对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设给予全力配合,做好数据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企业失信违约制裁和培养公民信用意识。加快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户、村、乡(镇)、县”的评定和创建工作,将评定结果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发布。
2、完善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加强社会治安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工作制度,同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协作,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避免突发风险事件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3、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的遵纪守法意识。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支持法律部门秉公执法,坚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为,杜绝各类逃废银行债务事件,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四、强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用财政资金橇动信贷资金,发挥整体联动效应
1、建立各类风险补偿基金,发挥风险补偿、贴息、担保等作用,橇动信贷资金投入。一是建立贷款担保基金,制定出台《海北州贷款担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支农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等三项担保基金进行整合利用,州县财政按一般预算收入增量部分的10%设立贷款担保基金,不断充实和加大贷款担保基金额度。二是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财政每年从贷款担保基金中计提10%、担保公司每年从收入利润中计提10%用于贷款资金的风险补偿,逐年加大风险补偿基金的规模,以增强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下岗再就业和支农贷款的信心。三是建立政府农业保险专用基金。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基金,用于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理赔补贴,减轻农民投保负担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负担,提高农业保险投保比例和保险公司开办政策性保险的积极性。
2、设立金融奖励基金。由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设立金融业跨越发展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业绩考核优良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企业上市、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的奖励或补贴,以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