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完成2009年度税收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完成2009年度税收任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北政〔2010〕6号)


  2009年州国税、地税系统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州政府决定:对州国税局、地税局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领导班子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地税西海分局、热默分局领导班子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希望税务系统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完成2010年税收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