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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北政办〔2009〕13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了进一步改进会议,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政府或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缩短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并实行会议审批制度。
  二、州政府及部门召开的全州性会议,原则上召开视频会议。确需在西海镇召开大会的,须将会议的议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经费来源及拟请出席会议领导等事项提交书面请示,报州政府秘书长或相关副秘书长审核,经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统筹安排。
  三、各地区、各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按时到会的,应事先给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派其他同志代会;对无故缺席又不请假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州政府各部门抽调四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州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培训、考察,事前须征得州政府领导同意。四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及州政府各部门领导离州出差、学习、休假,本人应事前报告分管副州长同意,正职报州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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