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缴办公自动化系统OA软件使用费的通知
(北政办〔2009〕42号)
州直各联网单位:
根据海北州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机要局)与青海省电信有限公司海北州分公司签订的《海北州政府电子政务网OA系统应用协议》(以下称《协议》),《协议》委托州电信海北分公司进行开发,OA软件开发费22万元由州直各联网单位承担,分三年付给州电信海北分公司,按电信分公司布线连接单位计算,使用单位每年支付1300元的OA软件使用费,共三年支付完毕。截至2008年底,州委机要局向各使用单位收取OA软件使用费14.04万元交付电信海北分公司,2009年各使用单位(详见附件)将OA软件使用费务于4月底前汇入如下帐号,如逾期不缴者,将断开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接口,一切后果由拒缴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