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应对行政诉讼。
2009年,我州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起,均已结案。从案件发生的领域看,集中在劳动保障、公安、国土、建设等方面;从判决结果来看,均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维持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从部门负责人应诉情况来看,只有一名行政首长亲自应诉,其余三起案件均是领导委托其他人应诉。
(五)如期兑现政府承诺。
1、改造农牧区困难家庭危房:完成改造1000户农村危房。
2、开工建设游牧民定居住房:完成2100幢游牧民安居工程。
3、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成1106套保障性住房,发放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443万元。
4、解决农牧区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年内解决了1.75万人24.9万头只牲畜安全饮水问题。
5、启动未“普九”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完成总投资5354万元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危房改造、职业教育工程、特殊教育校舍工程等项目;筹资1200万元在州祁连山中学和门源县二中各新建综合教学楼一幢,有效缓解了上高中难;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4520.98万元,落实“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政策保障经费4287.39万元。
6、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提高农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为全州18.85万元农牧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9.9%。(1)西部“少生快富”工程:哈尔盖、默勒等乡镇计生站建设项目计划投入533万元,已投入293万元;“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资金共计29.7万元。(2)“奖励扶助”项目:确定奖励扶助对象共539人,兑现奖励资金114万元。(3)“特别扶助”项目:确定“特别扶助”对象10户,兑现扶助资金2万元。
7、组建村文室,组建“农家书屋”,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乡镇实施“乡乡有网站”工程,解决自然村通电话问题:完成50个村级“农家书屋”;17个乡镇“乡乡有网站”工程建设任务。
8、开工建设湟水流域污水处理厂,两年内投入运行:投资1840万元的海晏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9、农村户用沼气工程:新建沼气池2055户、沼气服务网点114个。门源县投资24万元,完成1187台聚光型太阳能灶。
10、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乡村便民桥梁工程。完成了104个总投资2.3亿元的交通建设项目。县乡道路:8条389.8公里;通村砂路和通寺院公路:41条418.9公里;等级砂路:2条77.7公里;村道硬化:14条172.9公里;桥梁工程:乡村桥梁35座,947.7米;其他工程:3条10.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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