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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重点解决重信重访和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大接访工作的通知

  (二)接访。以现场定点接访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是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面对面协商解决办法。重点约访的对象是多年重信重访的缠访户和闹访户,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适当解决相关缠访问题或解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带案下访的对象是对带有普遍性且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要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工作中发生群众集体来访的涉及地区(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到场,亲自接待、亲自协调,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尽快解决。
  (三)包案。接访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组要交办给属地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属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对多年重信重访,至今未息诉罢访的问题,包案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稳定信访人情绪,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要把这次大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使重信重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这次接访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工作结束时交州信访局,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信访群众。
  五、工作要求
  做好这次重信重访专项大接访工作,首先,必须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的。各工作组在办理重信重访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也要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因案施策、攻坚克难、使重信重访群众息诉罢访。
  (一)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当场解决的,一定当场解决,因条件所限当场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
  (二)对历史遗留的并经上级机关作出定论、多次答复的信访问题,应尊重历史,原则上不再重新处理,但信访人在生产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予以生活救助。
  (三)对提出无理要求或过高要求及因历史原因根本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清除不切实际的想法。
  (四)涉法涉诉案件,由公检法司部门联合接访,按司法程序依法解决。
  (五)涉及跨地区、跨部门,仅靠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重信重访案件,由联县工作组协调并提出建议,属地县委、政府部门在将信访人稳控在当地的情况下,主要责任方主动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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