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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专员副专员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专员副专员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东署〔2010〕32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地委同意,现将专员、副专员和秘书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专员陈兴龙  领导行署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副专员金长华  负责行署常务工作。负责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住房公积金方面工作。协助专员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行署办公室(法制办、地震局、无线电管理处、接待办、驻京联络处、厦门办事处)、地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社保局)、编办、金融工作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助专员分管地区审计局、监察局。

  联系地区人大、政协工作委员会,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

  副专员索海卿  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人民防空方面工作。

  分管地区发改委、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人防办。

  联系地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海东调查队、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中央储备粮平安直属库。

  副专员马丰胜  负责农牧、水利、林业、扶贫、科技、供销方面工作

  分管地区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科协)、扶贫开发局、供销社。

  联系海东气象局。

  副专员韩英  负责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文广、旅游、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地区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计生委、文体广电局、旅游局、信访局。

  联系地区工会办事处、妇联、团地委。

  副专员曹生渊  负责公安政法、民政管理、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地区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民宗局、档案局。

  联系海东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军分区、驻军及武警部队、海东国家安全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

  副专员张永军  负责称多县称文镇援建工作。协助副专员谢广军分管工业经济和招商贸易工作。

  副专员谢广军  负责工业、交通、招商贸易、国土资源、国资监管、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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