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和建立小城镇集体用地流转和交易市场,协调国土等部门,制定允许集体用地通过交易市场进行流转的相关政策,通过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关于试点小城镇卫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为配合我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卫生改革发展,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健康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为契机,加快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医疗卫生公益性保障机制,逐步完善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进程,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市级医院对口扶持卫生院的长效机制,突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急诊急救、特色专科,不断提高小城镇整体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小城镇居民服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小城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院整体功能全面增强,建设和发展特色专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高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建设
1、积极配合市、区政府推动镇卫生院硬件建设。增加卫生院床位设置,其中:汀溪镇卫生院设置住院床位30张,新圩镇卫生院设置住院床位50张,东孚镇卫生院设置住院床位50张,灌口镇卫生院调整住院床位为50张,2-3年后根据卫生院发展和病人的需求,必要时增加床位设置。
2、加强协作和技术扶持。采取“输血”加“造血”相结合的办法,由市级医院派出业务骨干到卫生院工作,参与卫生院管理;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强化“三基”培训,对卫生院卫技人员进行传帮带。
(1)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厦门市中医院扶持汀溪镇卫生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扶持新圩镇卫生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扶持东孚镇卫生院、厦门第二医院扶持灌口镇卫生院。
(2)市级医院可选派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到卫生院挂职副院长,分管医疗工作。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派思想作风好、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卫生院工作。
(3)卫生院可增挂市级医院协作医院的牌子。
3、建设特色科室。根据小城镇镇情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汀溪卫生院重点加强中医科和康复理疗科建设。新圩卫生院重点加强妇、儿科和中医骨伤科建设。东孚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口腔科和中医科建设。灌口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儿科、中医科建设。
4、建立人才培养引进的长效机制。
(1)在上级医院扶持期间,通过传、帮、带,提高卫生院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
(2)选派卫技人员免费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鼓励卫技人员在职学历教育;
(3)加大人才招考和引进力度,并通过区卫生系统内调整,逐步改善卫生院的人员结构。
5、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制度,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6、积极支持市红十字会等慈善团体开展惠民医疗工作。
(二)加强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探索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探索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建立规范的一体化管理体制。
2、继续开展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汀溪镇有13个村,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所2个,在建1个,明后年拟建2个。新圩镇有16个村,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所6个,明后年拟建10个。东孚镇有12个村,已建成的标准化村卫生所3个,在建3个,明后年拟建3个。灌口镇有12个村,将依托村部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后年拟建3个标准化村卫生所。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乡村医生依法行医,文明行医,确保村级公共卫生任务的完成;二是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在职学历教育和进修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三是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定向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政策,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后继无人问题。
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关于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环保局)
为加强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加快推进我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就我市试点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好规划配套,实施分类指导
(一)尽早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等内容纳入规划之中,新规划的居民点必须有统一的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努力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制定并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厦门市村庄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试点镇环境规划》和本镇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农村综合整治规划。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农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文特色、产业特色、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提出规划期内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立充实项目库,为年度资金申请提供依据。编制完成“四个一案”(即每个村庄、每条排污沟、每个排污口、每个污染源一个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细化工作思路,明确主要目标
要充分运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取得的成果,深化生态村的创建工作。以生态村的创建为推力,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村,树立一批不同类型的典型,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试点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至2012年,试点镇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在已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的四个村(汀溪镇:汪前村、造水村、五峰村,新圩镇:马塘村)的基础上,至2013年试点镇所辖行政村80%完成生态村创建、试点镇完成省级生态镇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