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首届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首届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的通报
(厦府办〔2011〕20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厦门优质地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发展,增强厦门外贸发展后劲,根据《厦门市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评选办法》,经过企业报名、推荐、初选、组织评选等步骤,决定授予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首届厦门市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荣誉称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