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威海市第四批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威海市第四批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的通报
(威政发〔201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企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推动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科技研究与开发,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取得了一批自主创新成果,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企业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市政府决定,对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威海市第四批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全力抢占高新技术制高点,充分发挥好在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自主创新为第一动力,进一步加大科技自主创新力度,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威海市第四批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威海市第四批科技自主创新型企业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