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民义务植树。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拓展义务植树形式,推动适龄公民自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升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提高直接参与植树和管护的人数。
(4)绿化评比。通过评比表彰,推动城乡园林绿化建设进程,在原有基础上,争取每年增加“园林式单位”20个以上,“绿化模范村(社区)”3个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共创建“园林式单位”835个,“绿化模范村(社区)”58个,城乡绿化生态文明蔚然成风。
四、中长期(2015-2020年)建设主要目标和任务纲要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在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基础上,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稳步发展,形成完备的生态体系,全市林地面积不少于59750公顷,生态公益林不少于2548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8.3%,具体量化指标为林业用地中的有林地58384.7公顷。通过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生物防火林带营建工程、珍贵树种建设工程等,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主体功能,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发展,构建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低碳节约型的文明城市。
(二)主要任务
巩固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森林保护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显著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积极争取项目,加大低效林分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质量,进一步发展、扶持、壮大乡土阔叶树和珍贵树种种植,科学规划,高效实施;进一步开发生态旅游、森林保健、森林探险等特色森林旅游业,综合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建立起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三)展望2020年主要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部门协作
森林生态保育、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林业产业发展是建设生态东莞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和领导要从环境、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生态林业。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绿化工程领导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认真检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生态建设、森林和生态旅游资源整合开发与林业、发改、农业、水务、环保、旅游、交通、科技等部门关系密切,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发展出谋献策,通力推进。
(二)不断深化宣教策划,提高林业社会地位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办林业的重要性,拟定宣传计划,增加宣传投入,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林业建设。要注重林业科普教育,不断创新宣教模式,充实内容,逐步普及林业基本知识,传授林业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推广和应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关心生态建设、服务林业工作、贡献林业事业的新局面。
(三)明晰林业政策法规,完善林业法规体系
认真宣传、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结合林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森林生态和林业产业的难点问题,逐步健全政策措施体系。强化生态建设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检查,抓好政策落实。坚持依法治林,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权威,维护林业生产秩序。坚持机关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林业法制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四)加大林业扶持力度,做好生态效益补偿
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扶持措施,把林分改造、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园建设、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生态防灾减灾的日常经费,以及生态建设资金、林业科技发展资金、林木良种选育资金作为林业公共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为促进公益林建设、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省财政给予每亩生态公益林14元的补偿,市财政每年拨出同等数量的资金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进行补偿,并争取到规划期末省、市两级补偿达540元/公顷(即36元/亩),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积极性。
(五)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林业高效发展
必须把发展城市林业科学技术放在城市林业系统工程的优先地位加快发展,使科技尽快在我市城市林业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提高林业科技的基础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攻关,突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业科技产业;加强标准、质量和专利工作,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科技能力建设,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严格执行林业标准和技术规程,有效开展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