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以省政府“两基”评估标准为依据,以“两基”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全县“两基”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巩固和提高普及程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巩固扫盲成果等七项任务为目标,将“两基”迎国检工作与“两基”核查、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两基”国检的标准,坚持年检复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检工作

  “国检”涉及七项主要内容,即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扫盲工作。有“五个一票否决”,即普及程度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有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为重点,认真排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普及程度是“两基”巩固提高的核心指标,“控辍保学”是巩固提高普及程度的关键。普及程度不达标将一票否决。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将降低中小学生辍学率作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重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控制学生尤其是初中生辍学的责任,确保小学、初中阶段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各乡镇政府在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辍保学等方面负主要责任,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情况的监控,实行学生辍学情况学期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流动情况,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和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或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女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工作,及时报告学生入学、辍学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因厌学而辍学的问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