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县财政设立特岗教师专项补助经费,保证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到位。
2、各有关部门严禁挤占中小学教师编制和随意借调教学一线教师。切实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在2010年底前做到在编在岗教师100%的持证上岗,在岗校长100%持证上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课人员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3、2010年4月底前,由县人事局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教师队伍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向县迎检办上报专项检查报告。
(五)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乡镇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各乡镇政府及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和布局合理,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督促家长和法定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保证完成率。
2、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抓好校容校貌“五化”(美化、绿化、硬化、净化、文化)建设等工作。
(六)认真准备迎国检材料,做好“两基”档案工作。
各乡镇要按照“两基”迎国检要求和“两基”验收标准,准备迎国检各项材料,建好“两基”档案。迎国检材料要完整齐全,内容要实事求是,数据要真实可靠。“两基”档案要做到一看就懂、一查就实、一核就准,严禁弄虚作假。(迎国检材料及档案参照附件)。
(七)加强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
1、各乡镇政府要依法保证扫盲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落实,不断改善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认真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2、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实际,针对主要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扫盲和巩固提高教育活动,保证扫盲指标达标。抓好职业教育,举办适应当地需要的职教班,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八)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及女童入学工作
要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女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九)加强“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
1、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和工作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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