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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项目公示。良种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县财政根据财力安排项目实施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在面积核实、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县农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面积核实是否真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凡是发现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举报电话:县农牧局:2722826、2723067,县财政局:2726661。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农牧局及其种子管理站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小麦种子市场监管,切实保障种子市场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公示栏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及全社会公布、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小麦良种补贴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良种,发展小麦生产的积极性。

  村级小麦种植面积清册

  乡(镇)    村

户主姓名

小麦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户主签名

种植面积(亩)

种植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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