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贯彻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2009〕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大通县贯彻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一日
大通县贯彻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提高大通县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县内交通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创卫”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坚持畅通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畅通责任,强化畅通措施,加强畅通监管,切实提高交通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实现交通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本着“系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疏“堵”和治“乱”力度,达到“近期显著缓解、中远期基本解决”的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桥头地区规划建设2-3个大型停车场,3个公交停车场,1-2个汽车修理中心,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公交场、站严重不足,公交首末站车辆沿街停放和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管控措施,逐步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机动车平均速度达到40公里/小时,平均行车延误小于20秒/公里,运行速度提高15%。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5%、90%、80%以上。
(二)中远期目标:在继续完善和加强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制订《大通县桥头镇区交通规划》,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客运体系,实现主次干道畅通无阻、停车秩序有效改善、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围绕畅通交通的目标,从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与交通供给不相协调,路网现状和交通实施、管理手段、秩序治理方面与城市交通发展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入手,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