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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通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通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2009〕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大通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明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占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杜锦红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连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刁玉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永春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马明宝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唐永范  县老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

  魏 捷  县档案局局长

  李俊玲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珪璋  县司法局副局长

  蒋林秀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明权  县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马绍武  县计生局副局长

  鲍洪财  县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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