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组职责:根据方案中要求的调查对象,组织人员对本乡镇范围内的道路进行调查,并绘制草图,交通局技术人员根据乡镇上报的数据会同乡镇具体工作人员一起采集外业数据。
旅游、农牧、林业工作组职责:根据方案中要求的调查对象,将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进行调查,并绘制草图,交通局技术人员根据上报的数据会同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一起采集外业数据。
三、建立“两库”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本次调查工作后形成完备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包括电子地图)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和任务,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筛选各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编制完成项目库。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厅的要求,“十二五”期大通县可以继续完成“十一五”期未完成的乡镇通畅和建制村通达建设任务,优先考虑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以及危桥改造和桥梁建设,同时可以结合国家和省对新农村建设的其它支持政策以及农业产业区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支持政策等,适当启动部分自然村通公路、乡村道连通工程以及老旧县乡油路改造工程建设。
根据大通县农村公路建设需求,需补充调查和录入尚未纳入数据库内的农村公路为:①乡、村道连接线,通自然村公路,农牧业产业区公路(包括牧区转场道路),农村旅游点公路、通寺院公路、通天葬台公路、能源资源开发区公路、国有农(牧)场、林场公路、桥梁(包括已建成的桥梁、需改造的危桥、需新建的桥梁)等内容;②拟建的部分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重要的连接线;③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发生变化的乡(镇)、建制村的基本信息及其公路通达情况,提供相应变化的证明材料;所有发生变化的路线、技术状况和桥梁的基本属性,进行调查更新工作。④建立“十二五”西宁市农村公路项目库工作。并补充完善电子地图,以建立完备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
各乡(镇)人民政府、旅游、农牧、林业部门在这次调查工作中要积极配合交通局测量人员严格扎实地做好外业调查和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全面细致地摸清有哪些道路需要进行调查。旅游公路方面比如景区道路、塔尔蔬菜种植基地道路、平安寺等旅游公路都可列为此次调查的重点道路。如果在今后的电子地图数据库中没有相关线路数据,省交通厅在下一步的投资计划中将不予考虑。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