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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大政办〔2009〕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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